澤明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售后服務條款
為保障銷售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利益,使用戶在非保修期內得到更好的售后服務和維修服務,特制定下列協議:
- 1.甲方產品的保修期為自出廠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保修期后實行終身售后服務。
- 2.甲方產品的保修范圍為保修期內任何按使用要求情況下所發生的故障。
- 3.甲方產品的非保修范圍為:
A:任何違反使用要求的人為意外; B: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的損壞;
C:未經許可而擅自拆卸改裝及修理行為; D:購買時間超過12個月。
- 4.保修部件為甲方公司生產的下列產品:
A:數控系統; B:步進電機驅動器; C:步進電機; D:配套的電源變壓器; E甲方生產的其他附件產品
- 5.非保修期內和非保修范圍的服務按照下列方式收取相應的費用:
A:上門服務:服務費用=所更換配件費+修理費+差旅費
B:寄回甲方:服務費用=所更換配件費+修理費
C:寄配件 :服務費用=所更換配件費
D:電話服務:免費
E:其他方式:雙方協定
- 6.用戶如需服務并接受以上協議,請認真填寫下表并以傳真的方式即時傳回甲方, 以便甲方盡快到達乙方維修地點。
產品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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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編號
重新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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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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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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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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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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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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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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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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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服務方式 |
上門服務
電話服務
寄回本公司
寄配件
其它方式: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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